刑事訴訟法最新修正

台灣的刑事訴訟法最近一次的修正是在2019年。這次修正主要是為了配合刑事政策、人權保障以及司法改革的發展,對刑事訴訟程式進行了一系列的調整和改進。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修正內容:

  1. 強化被告的人權保障:修正案增強了對被告權利的保護,包括加強辯護權的行使、提高偵查中的透明度,以及限制警察的偵訊權力。

  2. 提升司法程式的效率:修正案引入了多項措施來加快司法程式,例如設立專責的簡易程式法庭、簡化證據開示程式,以及加強對案件管理的監督。

  3. 加強對被害人的保護:修正案增強了對被害人的保護措施,包括提供更多的資訊權、參與權,以及創建更為友善的訴訟環境。

  4. 推動科技在司法程式中的應用:修正案鼓勵使用科技來提高司法效率,例如允許以電子方式進行文書交換,以及使用視訊會議進行遠程聽證。

  5. 修正偵查和起訴程式:修正案對偵查和起訴程式進行了調整,以確保程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時也限制了檢察官的權力,加強了對偵查行為的監督。

  6. 增設預審程式:修正案引入了預審程式,這是一個在正式審判前確定案件是否適合進行審判的程式,旨在提高司法資源的使用效率。

這些修正案的實施,旨在提高刑事司法系統的公正性、效率和透明度,同時也加強了對人權的保護。然而,法律的實施和影響需要時間來評估,而且司法實踐中的變化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完全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