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警最高刑罰

冒充警察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不同國家和地區對於這種行為的處罰有所不同。在中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的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冒充的是警察,通常會被視為情節嚴重,可能會受到更嚴厲的處罰。此外,如果冒充警察進行詐欺、勒索等其他犯罪行為,還會被數罪併罰,刑罰會更加嚴重。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具體適用應當由司法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決定,以上信息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