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持股量最低要求

公眾持股量最低要求是指一家公司在上市或維持上市地位時,其股票必須在公眾手中持有的最低比例。這個比例通常由證券交易所或國家證券監管機構規定,旨在確保市場的流動性和防止公司被少數人控制。

不同市場和交易所對公眾持股量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例如,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要求上市公司至少有100萬股的公眾持股量,並且在過去的12個月內平均每日交易量不低於100股。此外,公眾持股的市場價值必須至少達到1000萬美元。

另一方面,納斯達克(NASDAQ)對公眾持股量的要求則有所不同,它要求在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NASDAQ Global Select Market)和納斯達克全球市場(NASDAQ Global Market)上市的公司至少有100萬股的公眾持股量,並且在過去的12個月內平均每日交易量不低於200股。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NASDAQ Capital Market)上市的公司則需要至少有30萬股的公眾持股量,並且在過去的12個月內平均每日交易量不低於200股。

在香港交易所,主機板上市的公司必須有至少25%的公眾持股量,而創業板上市的公司則需要至少有15%的公眾持股量。

在中國內地,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首次公開募股(IPO)的公眾持股量有不同的要求,但通常要求至少有25%的股份在公眾手中。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要求可能會隨著時間和市場條件的變化而變化,並且可能會因為公司的規模、行業和財務狀況而有所不同。因此,如果你需要了解特定公司的公眾持股量要求,建議您查詢相關證券交易所或證券監管機構的最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