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每人最小面積

公屋(公共租住房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了照顧低收入家庭而提供的資助房屋。公屋的居住面積是根據家庭人數來分配的,而並沒有規定每人最小的居住面積。

香港房屋委員會(Housing Authority)會根據家庭人數來分配不同大小的公屋單位。例如,一個單人家庭可能會獲分配一個約13平方米的開放式單位,而一個四口之家可能會獲分配一個約40平方米的兩房單位。

然而,公屋的居住環境可能會因應不同單位的設計和年齡而有差異。一些較舊的公屋單位可能面積較小,而一些新落成的公屋單位則可能面積較大,並配有較現代化的設施。

公屋的分配是基於申請人的家庭狀況、收入和資產水平,以及輪候次序等因素。有需要的人士可以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提交申請,並輪候適當的公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