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大單位最少居住人數

在香港,公屋(公共租住房屋)是由香港房屋委員會負責興建和管理的公共房屋,旨在為低收入家庭提供負擔得起的住房。公屋的單位大小和設計會根據不同的家庭規模和需求而有所不同。

公屋大單位的居住人數並沒有固定的最少限制,因為這取決於單位的實際大小和家庭的需求。然而,房屋委員會在分配公屋單位時,會考慮申請人的家庭成員數目和年齡,以及單位的適當居住人數。例如,一個較大的公屋單位可能會分配給一個大家庭,而一個較小的單位則可能會分配給一個小家庭或單身人士。

在實際操作中,房屋委員會會有一個關於不同類型公屋單位的建議居住人數的指引,但這並不是一個硬性規定。例如,一個兩房單位可能會建議供一個四至五人的家庭居住,而一個三房單位可能會建議供一個五至七人的家庭居住。

如果你是公屋申請人,並且對適合你家庭規模的單位大小有疑問,你可以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查詢,他們會根據你的具體情況提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