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負責人勞健保最低

在台灣,公司負責人(例如董事長、總經理等)也需要依法參加勞工保險(簡稱勞保)及全民健康保險(簡稱健保)。然而,並沒有「最低」負責人勞健保的規定,因為這些保險的參加是基於僱傭關係,而不是職位。

勞保的部分,公司負責人如果同時是公司的實際工作者,並且與公司有僱傭關係,那麼他就應該參加勞保。勞保的投保薪資有一定的級距,公司負責人的投保薪資應該按照其實際工資來計算,而不是有最低的限制。

健保的部分,所有在台灣居留的民眾,無論是否有工作,都可以參加健保。公司負責人如果符合健保的資格(例如在台灣居留滿一定時間),就可以參加健保。健保的投保金額也有一定的級距,公司負責人的投保金額應該按照其選擇的級距來計算。

因此,並沒有公司負責人勞健保的「最低」規定,而是根據其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參加以及如何計算保險費。如果有疑問,可以諮詢台灣的勞動主管機關或健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