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會設有常務董事者其名額至少三人最多不得超過董事人數多少比例

公司董事會設有常務董事的名額和比例取決於各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和公司結構中,常務董事的設置和數量限制可能有所不同。

例如,在台灣,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可以設置常務董事,其名額不得超過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如果公司董事會總共有9位董事,常務董事的名額最多只能有3位(9位董事的三分之一)。

然而,在美國,常務董事的設置和數量限制並沒有全國統一的規定,而是取決於各州的州法律和公司章程。一些州可能允許公司設置常務董事,但並不限制其比例,而其他州可能有特定的比例限制。

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如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等,也可能有不同的規定。因此,如果你想知道某個特定公司或地區的常務董事名額限制,建議查詢相關的公司法規或諮詢專業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