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最新修法

中國大陸的公司法最新修法是2018年12月29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正案。這次修正主要是對公司法的一些條款進行了微小的調整,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簡化公司註冊資本制度:刪除了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允許公司根據實際經營需要自主確定註冊資本數額。

  2. 放寬公司出資方式:允許股東以智慧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3. 簡化公司登出程式:增加了簡易登出登記制度,簡化了未開業企業或者無債權債務企業的登出流程。

  4. 強化公司社會責任:增加了公司應當依法履行社會責任的條款,要求公司在經營活動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

  5. 其他一些細微的調整,如對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式、董事會的職權、監事會的組成等進行了微調。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修訂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可能會有新的修訂案通過。如果你需要最新的公司法信息,建議查閱最新的法律法規資料庫或官方發布的最新版本。此外,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公司法可能會有所不同,如果你需要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公司法信息,請查閱相應的法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