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第二胎產假最新

台灣的公務人員產假規定是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來實行的。根據這些法規,公務人員無論性別,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請產假。

對於第一胎,公務人員可以請領的產假天數是8週(56天)。

對於第二胎及以上的胎次,產假天數也是8週(56天)。

此外,公務人員還可以請領流產假,根據懷孕週數不同,可請領的天數也不同。

請注意,法律規定可能會有所變動,建議您以最新的官方公告為準,或者直接向相關人事單位查詢最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