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壘打最多打幾次

全壘打(Home Run)是棒球比賽中一種得分方式,當打者將球擊出並成功跑完所有壘包回到本壘時,即為一支全壘打。一支全壘打可以讓打者自己得到一分,同時也可能讓在壘上的跑者回來得分。

在棒球比賽中,一支球隊通常有九個打席(At-Bats,簡稱AB)的機會,這是指打者上場打擊並至少擊出一次球後的結果。打席的結果可能有以下幾種:

  1. 安打(Hit,簡稱H)
  2. 全壘打(Home Run,簡稱HR)
  3. 觸身球(Hit By Pitch,簡稱HBP)
  4. 四壞球保送(Walk,簡稱BB)
  5. 三振(Strikeout,簡稱K)
  6. 滾地球出局(Groundout)
  7. 飛球出局(Flyout)
  8. 失誤(Error)
  9. 其他(例如跑壘失誤、投手犯規等)

因此,一個打者在一場比賽中最多可以打出一次全壘打。但是,如果一個打者在同一局中第二次上場打擊時又擊出全壘打,這將被計算為該打者的第二次全壘打,而不是同一場比賽中的第二次全壘打。

在整個賽季中,打者可能會有多場比賽,因此他們有機會打出多支全壘打。歷史上,有些打者在一季中能夠打出超過50支甚至60支以上的全壘打。例如, Barry Bonds 在2001年球季打出了創紀錄的73支全壘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