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側車道不得低於最高速限

"內側車道不得低於最高速限"這句話通常是指在有多車道的公路上,駕駛人應該在內側車道行駛時保持至少與最高速限相符的速度。這意味著如果你在內側車道行駛,你不應該阻礙想要以最高速限或接近最高速限行駛的車輛。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你必須以最高速限行駛。每個駕駛人都應該根據當前情況(如天氣、交通流量、道路條件等)安全地駕駛,這可能意味著在某些情況下需要低於最高速限行駛。

在許多國家和地區,交通法規允許一定程度的速差,即駕駛人可以在最高速限之下行駛,但通常不能低於某一最低速度。例如,如果最高速限是每小時60公里,可能允許的速差是每小時5公里,所以駕駛人可以在每小時55到60公里的範圍內行駛。

重要的是要記住,這句話的目的是為了確保道路流暢和安全,而不是為了迫使駕駛人以最高速限行駛。如果你不能或不願意以最高速限行駛,你應該考慮換到其他車道,讓其他駕駛人可以以更高的速度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