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退保日在職最後一日

在台灣,如果一個人離開工作,並且不再有其他符合資格的保險依附關係(例如配偶的保險、無職業的國民健康保險等),那麼他就需要辦理健保退保手續。健保退保的日期通常是當事人在職的最後一日。

當你離開工作時,你的僱主會通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稱健保署),告知你的離職日期。健保署會根據這個日期來計算你的退保日期。如果你的退保日期是因為離職而產生的,那麼通常會在離職日期的次月1日生效。

例如,如果你的最後工作日是4月30日,那麼你的健保退保日期將會是5月1日。在這個日期之後,你就不再享有通過僱主參加的健保福利,需要自行尋找其他方式來參加健保,例如以個人的身份參加職業工會的健保、或是以無職業者的身份參加國民健康保險。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在退保後的三個月內找到新工作,並且新僱主將會為你加保,那麼你可以選擇在找到新工作後的六個月內重新加保,而不會因為中斷保險而受到罰款。如果你在退保後的三個月內沒有找到新工作,或者你選擇不重新加保,那麼你可能需要繳納中斷期間的健保費,或者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重新加入健保。因此,如果你離開工作並且不再有其他保險依附關係,建議你盡快尋找其他健保的參加方式,以確保你的健康保險不會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