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對同一營利法人授信限額最高可達多少

信用合作社對同一營利法人的授信限額通常會受到相關金融監管機構的規定和信用合作社自身的風險管理政策所限制。在台灣,信用合作社的授信限額會受到《銀行法》和《信用合作社法》的規範,以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的監管。

根據《銀行法》第72條和《信用合作社法》第50條,信用合作社對同一營利法人的授信限額不得超過該信用合作社實收資本額的10%。然而,這只是一個基本的限制,實際上信用合作社在授信時會考慮更多因素,包括借款人的信用評等、還款能力、擔保品狀況、營運狀況等,來決定是否授信以及授信的金額。

此外,信用合作社可能會對同一集團內的多個營利法人設定總授信限額,以分散風險。因此,實際的授信限額會根據個案情況和信用合作社的內部政策來決定。

請注意,上述資訊僅供參考,具體的授信限額應以信用合作社的最新規定和個別情況為準。如果你需要更詳細或最新的資訊,建議直接向相關信用合作社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