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最後署名

信件的署名通常是信件的結尾部分,用來標註發信人的姓名或名稱。署名應該放在信件的最後一行,並且緊接在結束語(如「此致」、「敬禮」等)之後,另起一行。署名應該清晰可辨,並且與信件開頭的稱呼相對應。如果是個人信件,直接簽上發信人的名字即可;如果是正式的商業信函,則可能需要使用全名加上職位或公司名稱。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信件署名示例:

個人信件:

商業信函:

如果是以組織或機構的名義發信,則可以使用組織的名稱或縮寫作為署名:

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還需要在署名下方提供聯絡方式,例如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或公司地址。這通常用來方便收信人與發信人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