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在談及子女對父母的本份時,最基本的基礎是什麼

使徒保羅在談及子女對父母的本份時,最基本的基礎是出於對神的敬畏和順服。在《聖經》中,特別是在《以弗所書》第6章和《歌羅西書》第3章,保羅談到了家庭關係中的各個角色應該如何相處,其中他強調了子女對父母的尊重和順從。

例如,在《以弗所書》第6章1-3節中,保羅寫道: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這裡,保羅引用了十誡中的第五誡(「當孝敬父母」),並指出這是帶有應許的誡命,即通過順從父母,子女將得到神的祝福。這種順從不僅是出於對父母的尊重,也是出於對神的敬畏,因為神設立了家庭結構,並賦予了父母管教和引導子女的權柄。

在《歌羅西書》第3章20節,保羅再次強調了這一點: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這裡,保羅指出,子女的順從應該是全面的,並且這種順從是主所喜悅的。這表明,子女對父母的順從不僅是一種道德責任,也是對神旨意的順服。

總結來說,使徒保羅在談及子女對父母的本份時,最基本的基礎是對神的敬畏和順服,以及對神所設立的家庭結構和權柄的尊重。這種順從不僅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靈性上的智慧,因為它體現了對神旨意的順從和對神祝福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