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Reference to the Best Value Principle)是指在公共採購過程中,評估標案時不僅考慮價格因素,還會綜合評估其他因素,如標案的品質、供應商的信譽、過往的績效、技術能力、創新性、可持續性、社會責任等,以確保選擇最能滿足公共機構需求的供應商或承包商。這種做法旨在確保公共資金得到最佳的利用,不僅追求短期的成本效益,還考慮到長期的價值和影響。

最有利標精神通常要求評審委員會或評審小組根據預先設定的評估標準和權重,對各個投標方案進行全面評估。這些標準可能包括:

  1. 價格:這是通常會考慮的主要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
  2. 品質:產品或服務的質量、性能、可靠性等。
  3. 供應能力:供應商提供產品或服務的能力和可靠性。
  4. 技術能力:供應商在相關領域的技術專長和創新能力。
  5. 經驗和過往績效:供應商過往的項目經驗和績效記錄。
  6. 客戶滿意度:客戶對供應商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滿意度。
  7. 社會責任:供應商在環境保護、勞工權益、社會公益等方面的表現。

在評估過程中,每個因素都會被賦予一定的權重,以便在價格和質量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最終,最有利標精神旨在選擇那個不僅價格合理,而且在所有評估標準上都表現出眾的投標者。這種做法有助於確保公共採購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效率,同時也有助於促進市場競爭和供應商的多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