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總統最高領袖

伊朗的政治體系是一個混合體,結合了共和國和伊斯蘭教法的元素。伊朗的國家元首是總統,而最高領袖則是伊朗政治和宗教體系的最高領導人。

總統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最多可連任一屆。總統負責執行法律和政策,領導政府,並作為伊朗在國內外的代表。總統的職權包括任命內閣部長和一些高級官員,以及提交預算案給議會等。

最高領袖則是由一個稱為「憲法監護委員會」的機構選出,這個委員會由宗教領袖和議會成員組成。最高領袖的任期是終身的,除非他去世或辭職,否則不能被罷免。最高領袖的職權包括指導軍隊、情報和安全機構,以及監督司法系統。最高領袖還有權任命關鍵職位,如負責選拔和罷免宗教法官的「專家會議」成員,以及負責選拔和罷免最高領袖的「憲法監護委員會」成員。

在伊朗的政治體系中,最高領袖的權力超過總統,因為最高領袖不僅是宗教和精神領袖,而且在政治和軍事上也有很大的影響力。最高領袖有權終止任何法律或政策,有權解散議會,並且有權任命關鍵職位。因此,最高領袖是伊朗實際上的最高領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