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餵流浪貓狗高市最低將罰3000

根據台灣的相關法規,任意餵食流浪動物可能會受到罰款。具體的罰款金額和規定可能會根據不同地區和時期的法律而有所不同。

在台灣,《動物保護法》中有相關規定,禁止餵食非飼主所有的動物,違者可能會被處以罰款。然而,具體的罰款金額並不是一個固定的數字,而是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制定。

例如,在台北市,根據《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任意餵食流浪動物可能會被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的罰款。而在高雄市,根據《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任意餵食流浪動物可能會被處以新台幣3,000元至15,000元的罰款。

因此,如果你在台灣任意餵食流浪動物,可能會面臨的罰款金額會根據您所在地區的法律規定而有所不同。建議您遵守當地法律,並尊重動物的福利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