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定最高刑為標準,會導致追訴與否的隨意性嗎

以法定最高刑為標準來決定是否追訴,可能會導致追訴與否的隨意性。這是因為不同的犯罪行為可能會被規定不同的法定最高刑,而這些刑罰的差異可能並不一定反映犯罪的嚴重性或對社會的危害程度。

例如,兩個犯罪行為可能具有相似的社會危害性,但因為立法上的原因,它們可能被規定為不同的犯罪,並被賦予不同的法定最高刑。如果檢察機關或執法機構僅根據法定最高刑來決定是否追訴,那麼對於那些法定最高刑較低的犯罪,即使它們實際上具有較高的社會危害性,也可能會被忽視或輕視。

此外,以法定最高刑為標準也可能導致對某些犯罪行為的過度追訴,因為即使這些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較低,但由於法定最高刑較高,檢察機關或執法機構可能會傾向於追訴這些案件,以顯示其嚴厲打擊犯罪的立場。

因此,單純以法定最高刑為標準來決定是否追訴,可能會導致追訴決策的不公平和隨意性。一個更合理的做法是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社會危害性、犯罪嫌疑人的動機和背景等因素,來決定是否提起刑事訴訟。這樣可以更好地體現司法公正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