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低標方式辦理的複數決標案件,訂定底價的時機是什麼

在採購法中,最低標方式是指在評選投標廠商時,以價格作為唯一考量因素,選擇報價最低的廠商得標。當採用最低標方式進行複數決標案件時,訂定底價的時機通常是在招標檔案編製階段。

底價的訂定通常會參考市場行情、成本分析、以往採購經驗等多方面因素來確定一個合理的價格範圍。在招標檔案中,底價會被設定為一個範圍,投標廠商的報價如果低於底價範圍,則會被視為無效標。

複數決標是指在最低標方式下,當有數家廠商的報價都在底價範圍內時,可以同時決標給這些廠商。此時,訂定底價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得標廠商的報價不會過低,從而影響到採購品的質量或者服務水準。同時,底價的設定也有助於避免不必要的價格競爭,保護廠商的合理利潤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