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最後受雇日期

代通知金(Notice Pay)是指在勞動法規中,僱主在解僱員工時,如果沒有提前給予法定通知期,就需要支付相當於通知期的工資作為補償。這個通知期通常是根據員工的工作年資和當地勞動法規定的。例如,如果當地法律規定僱主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解僱,但僱主選擇不給予通知,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至於最後受僱日期,這是指員工實際停止為僱主工作的日期。在計算代通知金時,通常會以最後受僱日期作為基準來計算應支付的工資。例如,如果員工的薪水是每月10,000元,僱主需要在最後受僱日期前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那麼僱主需要支付10,000元的代通知金。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勞動法規對於代通知金的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僱主和員工在解僱程式和代通知金的支付上應該遵守當地法律的要求。如果有任何疑問,建議諮詢當地勞工法專家或律師以獲得準確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