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級別的檢察機關,直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檢察體系的領導機關。它的主要職責包括:

  1. 領導全國檢察工作,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
  2. 對法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保證法律的統一實施。
  3. 對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提起公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並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獄、看守所、勞動教養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
  4. 對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
  5. 對國家工作人員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行為進行偵查。
  6. 對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判決、裁定是否合法進行抗訴。
  7. 對下級檢察院的工作進行領導和指導。

最高人民檢察院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和其他檢察官則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