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最通用的星等系統

最通用的星等系統是視星等(magnitude)系統,它用來描述天體的亮度。視星等系統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代,當時的天文學家使用的是主觀的星等分類,後來在19世紀初,約翰·波德(Johann Elert Bode)和威廉·赫歇爾(William Herschel)開始使用數字來表示星等,從此視星等系統成為了量化的標準。

視星等系統的定義是:一個物體的視星等與它的亮度成反比,即視星等越小,天體的亮度越高。視星等系統的範圍從0到6等,每相差1等,亮度相差約2.512倍。例如,1等星的亮度是2等星的2.512倍,是3等星的6.308倍,依此類推。

此外,還有絕對星等(absolute magnitude)的概念,它是指假設天體在距離地球10秒差距(約32.6光年)處所擁有的星等。絕對星等用於比較不同天體的固有亮度,而不考慮它們與地球的距離。絕對星等的範圍通常從-10等到+10等,其中太陽的絕對星等約為4.8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