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人要申報最低稅負

在台灣,所謂的最低稅負制是指「所得基本稅額制度」,這是為了防止富人透過各種避稅手段來規避應繳納的稅額,而設立的一種稅制。根據台灣稅法規定,以下幾種人需要申報最低稅負:

  1. 個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所得額超過一定金額者,需要申報最低稅負。這個金額每年會有所調整,以2023年來說,個人基本所得額超過新台幣700萬元就需要申報最低稅負。

  2. 營利事業:營利事業的所得額超過一定金額者,也需要申報最低稅負。這個金額每年會有所調整,以2023年來說,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超過新台幣50萬元就需要申報最低稅負。

  3. 信託:信託的所得額超過一定金額者,也需要申報最低稅負。這個金額每年會有所調整,以2023年來說,信託基本所得額超過新台幣700萬元就需要申報最低稅負。

最低稅負的計算方式是將個人的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的營所稅以及信託的所得稅等各種應稅所得加總後,扣除相關的免稅額和扣除額,再乘以一定的稅率(目前為20%),得出最低稅負額。如果最低稅負額超過了應繳納的所得稅額,則需要補繳差額。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稅負制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富人透過各種避稅手段來規避稅負,因此主要是針對高所得者。如果個人的所得額未達到申報最低稅負的門檻,則不需要申報最低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