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共板規范要求最小寬度

"人非共板"通常指的是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共用的板面,例如在某些城市道路上,人行道和腳踏車道會合併在一起,形成一個共同的板面。在這樣的設計中,最小寬度的要求通常會考慮到行人和自行車的安全通行,以及可能的停車需求和其他設施的安裝。

然而,具體的最小寬度要求會因地區、國家和設計標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根據中國的《城市道路設計規范》(CJJ 37-2012),當人行道與非機動車道共板時,其最小寬度應不小於2.5米。而在美國,不同的州和城市可能有不同的規范,例如,根據《美國車輛和行人交通控制設備標準和指南》(MUTCD),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的最小寬度通常建議為4英尺(約合1.2米),但這僅是一個參考值,實際設計時可能需要考慮更多的因素。

如果你需要了解特定地區的人非共板規范要求,建議查詢當地的交通或城市規劃部門的相關規范和指南。此外,也可以參考國際標準組織(ISO)或國際交通工程師協會(ITE)等國際組織的指導檔案,這些檔案通常會提供一些通用的設計建議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