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范

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范,這是指保險公司在設計和銷售人壽保險商品時,對於死亡給付與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間的最低比率所設定的規範。這個比率規范通常是由保險監管機構制定,目的是為了保護保單持有人,確保他們在保險期間內能夠獲得合理的保障和投資回報。

不同國家和地區的保險監管機構可能有不同的規范,以下是以台灣為例的說明:

在台灣,保險公司銷售的人壽保險商品,其死亡給付與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間的最低比率規范,是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FSC)所制定。根據台灣的保險法規,保險公司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1. 傳統型人壽保險:死亡給付不得低於保單價值準備金的105%。
  2. 投資型人壽保險:死亡給付不得低於保單價值準備金的100%。

這些規范旨在確保保單持有人在保險期間內,無論是因為死亡給付還是解約或退保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都能夠獲得合理的保障和投資回報。保險公司必須遵守這些規范,以保障保單持有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