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一貫十大目標

九年一貫十大目標是台灣在2001年實施的「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提出的十大教育目標。這十大目標旨在透過課程改革,培養學生成為具有國際觀、資訊素養、團隊合作能力以及終身學習能力的公民。以下是九年一貫十大目標的內容:

  1. 培養帶得走的能力:強調學生的基本能力,包括溝通表達、問題解決、自主學習等。
  2. 建立主動積極的學習態度: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學習過程,培養好奇心和學習興趣。
  3. 發展多元智慧:認可學生的多元智慧型,包括語文、數學、邏輯、空間、肢體動覺、音樂、人際、內省和自然觀察等。
  4. 培養國際視野:透過國際教育,讓學生了解不同文化,培養跨文化溝通能力。
  5. 強化資訊科技的應用:培養學生使用資訊科技的能力,以適應數位化社會。
  6. 促進兩性平等:消除性別刻板印象,促進兩性平等和相互尊重。
  7. 培養環境意識:教育學生認識環境問題,培養環保意識和行動。
  8. 培養民主法治精神:教育學生了解民主法治的價值,培養公民責任和參與能力。
  9. 培養團隊合作與領導能力:透過團隊合作,培養學生的領導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10. 培養終身學習的習慣:鼓勵學生養成終身學習的習慣,持續自我成長和發展。

這十大目標是九年一貫課程的核心精神,旨在透過教育改革,培養學生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創新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未來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