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最高榮譽勳章

中華民國的最高榮譽勳章是「國光勳章」,它是為了表彰對國家有極大貢獻的個人而設立的。國光勳章是中華民國政府頒發的最高榮譽勳章,主要授予對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經濟發展、文化教育、科技進步等方面有卓越貢獻的個人。

國光勳章的頒發對象包括國內外人士,但必須是由總統親自提名,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後,由總統親自頒授。獲頒國光勳章的人士,可以享有一定的禮遇和尊榮,例如可以在公共場所享有禮遇,以及在其姓名前冠以「國光勳章得主」的榮銜。

除了國光勳章外,中華民國還有其他幾種勳章,如「青天白日勳章」、「寶鼎勳章」、「忠勇勳章」等,這些勳章也是為了表彰對國家有貢獻的個人而設立的,但榮譽層次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