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精義(2023最新8版)

中華民國憲法(Republic of China Constitution)的最新的版本是1946年通過的版本,經過多次修正。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規範了國家的基本架構、政府體制、公民權利和義務等。

中華民國憲法共分為14章,包括總則、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地方制度、基本國策、憲法之施行及修改、終止等內容。憲法的核心精神包括三民主義、五權分立、國民主權、法治、憲政主義等。

中華民國憲法在歷史上經過多次修正,以適應社會變化和政治發展的需求。例如,1991年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取消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確立了權力分立的原則;1997年的修正案則對中央與地方的權限進行了調整,增強了地方自治的權力。

由於中華民國憲法的修正需要經過複雜的程式,包括立法院通過、公民投票等,因此憲法的修正過程通常是緩慢且謹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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