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早的成文法典是什麼

中國最早的成文法典是《法經》,由戰國時期的秦國丞相商鞅所編寫。商鞅在秦孝公時期進行了一系列深刻的變法,這些變法被稱為「商鞅變法」或「秦變法」,其目的是加強中央集權,推行法治,促進秦國的統一。

《法經》共分為六篇,分別是《法經》、《禁經》、《刑經》、《官經》、《戶經》和《獄經》,全面規範了法律制度、行政管理、經濟制度、社會秩序等方面的法律規範。《法經》的制定,標誌著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一大進步,對後世的法制建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商鞅的變法雖然在短時間內取得了顯著成效,使得秦國國力大增,但由於變法觸動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最終商鞅在秦孝公死後遭到迫害,最終悲劇收場。然而,商鞅的變法和《法經》的制定,對中國歷史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尤其是秦國最終統一六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秦朝,這與商鞅的變法和法治思想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