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遺產名錄17世界之最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遺產名錄中並沒有特別分類為「17世界之最」的類別。世界遺產是指那些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具有全球性價值的文化和自然遺產,它們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以獲得國際保護和認可。

世界遺產分為三類:文化遺產、自然遺產和混合遺產(同時具有文化和自然價值)。截至2023年,世界上有超過1,100處遺產地被列入了世界遺產名錄。

如果你所說的「17世界之最」是指某個特定的列表或分類,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上下文信息來確定具體指的是什麼。如果是指17世紀的某些世界遺產,那麼可以根據時間範圍來查找當時的重要遺產地。不過,通常世界遺產的評估和認可並不基於「最」的概念,而是基於它們的獨特性和對全人類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