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事由

最高限額抵押權(英語:Floating charge)是一種在某些國家(如英國和加拿大)公司法中常見的擔保形式,它允許公司在其資產上設立一個浮動的擔保,這些資產通常是不斷變化的,如庫存、應收帳款等。最高限額抵押權通常用於為公司提供融資,因為它們允許公司在不損害其抵押權的情況下使用和替換資產。

最高限額抵押權的確定事由是指那些觸發抵押權從浮動狀態轉變為固定狀態的事件。一旦確定,抵押權人就獲得了對特定資產的優先權,即使這些資產在確定之前已經發生了變化。確定事由可能包括:

  1. 公司違約:如果公司未能履行與抵押權相關的契約義務,如未能按期償還債務。
  2. 公司破產或清算:在公司進入破產或清算程式時,最高限額抵押權通常會確定。
  3. 自願確定:公司和抵押權人可以自願決定確定抵押權。
  4. 特定事件發生:根據抵押契約的規定,某些特定事件的發生可能會導致抵押權確定,例如公司被出售或控制權變更。

然而,以下情況通常不會導致最高限額抵押權的確定:

因此,最高限額抵押權的確定通常與公司的財務狀況惡化或特定觸發事件有關,而不是日常的商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