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度最早建立于

三省六部制度是中國古代一種重要的政治制度,它最早建立於隋朝,並在唐朝得到進一步的完善和發展。

在隋朝以前,中國的中央政府機構主要是由三公九卿制度組成,三公指的是太師、太傅、太保,九卿則是負責各種具體事務的官員。到了隋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提高行政效率,隋文帝楊堅進行了政治改革,建立了三省六部制度。

三省指的是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中書省負責起草詔令,即皇帝的命令;門下省負責審核這些詔令,如果有異議可以駁回;尚書省則是負責執行詔令的機構。

六部指的是尚書省下屬的六個部門,它們是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和工部。這六個部門分別負責不同的事務,如吏部負責官員的選拔和任免,戶部負責戶籍和稅收,禮部負責禮儀和科舉,兵部負責軍事,刑部負責法律和刑罰,工部負責工程和營造。

三省六部制度在唐朝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和發展,成為唐朝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唐朝,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共同參與國家的決策。這種制度設定,使得權力分散,互相制約,有助於防止權力的過度集中和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