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狼最後晚餐

"三狼最後晚餐"通常指的是香港歷史上的著名案件——三狼案中的最後一次晚餐。三狼案是香港在1960年代發生的一宗謀殺案,涉及三個犯罪分子,他們被稱為「三狼」。這三名罪犯分別是李渭、馬廣燦和倪秉堅,他們涉嫌綁架和謀殺了一名富商黃錫彬的兒子黃應求。

在這個案件中,「三狼最後晚餐」指的是在他們被捕之前的一次聚會,據說這是在他們犯罪活動期間的一次聚會。這個晚餐的具體細節並不是很清楚,因為它並不是案件的一個關鍵部分,而且也沒有被廣泛報導。不過,這個晚餐被用來形容三狼在犯罪活動中的團結和親密關係,以及他們在面對即將到來的逮捕和審判時的鎮定和冷靜。

三狼案最終導致了三名罪犯的被捕和定罪,他們被控綁架和謀殺黃應求。這起案件在香港法律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因為它揭示了當時香港社會的一些問題,包括警察腐敗和有組織犯罪的存在。三狼案也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並在香港社會中產生了長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