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野公園條例》第26條最高罰款額為何

《郊野公園條例》(香港法例第208章)第26條規定了對在郊野公園內進行未經許可的建築工程或發展活動的罰則。根據該條例,任何人未經批准在郊野公園內進行建築工程或發展活動,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0港元及監禁一年。

請注意,法律條文可能會隨時間而有所更改,罰則也可能會根據個案的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如果你需要最新的法律信息或特定情況下的法律建議,建議您查閱香港法例的最新版本或諮詢法律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