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報告書提出了哪些最終建議

《性罪行》報告書的正式名稱為《性罪行檢討委員會報告書》,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的性罪行檢討委員會於2009年提交的。該委員會由法官、律師、社工、醫學專家、教育工作者等組成,旨在檢討香港的性罪行法律,並提出修訂建議。報告書提出了多項最終建議,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主要建議:

  1. 統一性罪行法例:建議將現行分散在不同法例中的性罪行集中於一部法例中,以便公眾更容易理解和執法人員更容易執法。

  2. 擴大保護範圍:建議將保護範圍擴大至所有性別的受害人和加害人,而不僅限於傳統的男性加害女性受害人的情況。

  3. 引入新的罪行:建議引入新的罪行,如「纏擾」、「性勒索」、「露體」等,以更好地反映現實中的性罪行問題。

  4. 提高刑罰:建議提高某些性罪行的刑罰,以反映這些罪行對受害人造成的嚴重傷害。

  5. 保護兒童和青少年的措施:建議加強對兒童和青少年的保護,包括引入「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加強對兒童色情物品的打擊等。

  6. 加強對受害人的支援:建議加強對性罪行受害人的支援,包括提供更多的心理輔導和法律援助等。

  7. 提高公眾意識:建議加強公眾對性罪行的認識和教育,以預防性罪行的發生。

報告書還提出了其他一些建議,如加強執法人員的培訓、改善司法程式等。這些建議旨在建立一個更加全面和有效的性罪行法律框架,以保護公眾,尤其是兒童和青少年的安全。